各系部、各单位:
为做好2017年度教职工学历教育报考工作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报考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院教职工凡欲报考2017年度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及专业硕士学位的教职工,须提前向学院提交申请。
二、各单位要认真按照《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》(校人发〔2013〕484号)和院发《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关于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的补充规定》等文件的要求,根据学科发展要求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,有计划地安排教职工参加学历教育;要优先安排表现突出、工作有成效、对事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同志参加学历教育;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事宜。
三、请申请人填写“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申请表”,10月25日前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院人事处。10月30日前,人事处完成2017年度学历教育报考审批工作。
特此通知
工学院人事处
2016年10月20日